2021年1-12月,上海技物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中國科學院信息公開工作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加強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些進展,現公布《中國科學院上海技術物理研究所2021年度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2021年1-12月,本所認真貫徹黨和國家,以及中國科學院關于信息公開的有關要求,繼續執行相關管理規定,深化信息公開工作。
作為上海技物所科學傳播工作八項內容之一,信息公開工作受到所領導的高度重視。由所領導、研究室負責人、機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上海技物所科學傳播領導小組具體領導推進相關工作,確保信息公開工作持續良好開展。
本所為加強和規范研究所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管理,依照黨和國家相關法規以及中科院信息公開管理辦法,結合所中心工作,制定了《上海技物所科學傳播工作管理辦法》、《上海技物所信息公開工作管理辦法》、《上海技物所信息公開指南》等規章制度,形成研究所信息公開工作管理流程。
優化信息公開平臺建設,年內完成“紅外視界”升級,由服務號升級為訂閱號,升級后,主動公開信息頻次明顯提升。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過所網站主動公開信息252條,所微信主動公開信息65條,內容涵蓋單位信息公開規章制度、組織機構、年度報告等工作信息;單位機構設置、發展規劃、科技研究、人事人才、國際合作、科學傳播、學術出版物等信息。
三、收到和處理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上海技物所繼續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義務,不斷完善規范依申請公開的受理、審查、處理、答復程序。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四、因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所未收到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等情況。
五、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上海技物所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對照上級的要求和公眾的期望,還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主動公開信息內容有待進一步豐富;二是主動公開信息頻率有待提升,2022年計劃將信息公開頻次提升至平均每個工作日/次;三是各部門信息公開意識和業務工作能力有待提升。后續,上海技物所將繼續認真落實國家和中科院信息公開工作要求,進一步健全信息公開機制,深化主動公開內容,加強相關科技進展信息解讀,創新信息公開渠道,優化信息公開服務,不斷推進信息公開工作,切實提升信息公開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